第42/2026/QĐ-TTg号决定:更新2026年温室气体盘查设施名录
第42/2026/QĐ-TTg号决定是企业确定其设施是否属于须开展温室气体盘查范围的新依据。企业需要重新进行核查,尤其是此前已根据旧版名录进行比对,或经营信息发生变更的设施。
本文汇总第42/2026/QĐ-TTg号决定的主要内容、名录所涵盖设施所属领域,以及企业查询适用信息的方式。
新颁布的第42/2026/QĐ-TTg号决定包括哪些内容?
2026年8月10日,越南政府副总理胡国勇签署颁布第42/2026/QĐ-TTg号决定,发布《须开展温室气体盘查的温室气体排放领域和设施名录(更新版)》。该决定自2026年9月25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更新名录包括2,441家须开展温室气体盘查的设施,较随第13/2024/QĐ-TTg号决定颁布的名录增加275家。名录内的设施有责任组织开展设施层级温室气体盘查,并按照第06/2022/NĐ-CP号法令及现行修订、补充文件的规定,编制和提交温室气体盘查报告。
哪些领域须开展温室气体盘查?
随第42/2026/QĐ-TTg号决定颁布的名录,包括属于6个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每个领域均划分为具体活动类别,用于确定设施是否属于核查范围。
| 领域 | 所属领域的活动类别 |
| 能源 | 能源生产工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和民用领域的能源消耗;煤炭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领域的能源消耗。 |
| 建设 | 建筑行业的能源消耗;建筑材料生产中的工业过程。 |
| 工业过程 | 化学品生产;冶金;电子工业;使用臭氧层消耗物质的替代产品;其他工业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
| 农业、林业和土地利用 | 畜牧业;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种植业;农业、林业和渔业中的能源消耗;农业中的其他排放源。 |
| 废弃物 | 固体废弃物填埋;固体废弃物生物处理;废弃物焚烧和露天焚烧;废水处理与排放。 |
根据2026年更新的须开展温室气体盘查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名录,工贸行业共有1,916家设施;建设行业在交通运输领域有53家设施、在建设领域有411家设施;农业与环境行业有61家设施。
但是,企业不应仅根据经营领域确定是否适用。为确定设施是否属于第42/2026/QĐ-TTg号决定规定的适用名录,企业需要将设施信息与随该决定颁布的附件直接进行比对。
企业是否属于须开展温室气体盘查范围?查询2026年名录
企业需要将设施信息与2026年名录直接进行比对,包括:
- 设施名称;
- 地址;
- 主要生产、经营行业。
进行比对时,企业应注意使用设施当前的信息。如名称、地址或经营行业已发生变更,建议同时核查变更前后的信息,以减少与名称相似设施混淆的情况。
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适用时间节点?
自2026年9月25日起,第42/2026/QĐ-TTg号决定开始适用,第13/2024/QĐ-TTg号决定失效。因此,企业在确定温室气体盘查义务时,需要使用随第42/2026/QĐ-TTg号决定颁布的名录。
已列入第13/2024/QĐ-TTg号决定名录的设施,需要重新核对2026年名录中的信息。如设施属于第13/2024/QĐ-TTg号决定规定的名录,但未列入随第42/2026/QĐ-TTg号决定颁布的名录,则该设施自2027年起,对于2026年盘查数据报告期,可免除提交设施层级温室气体盘查报告的义务。
协助企业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及编制温室气体盘查报告
对于属于第42/2026/QĐ-TTg号决定所附名录的企业,完整确定盘查边界、排放源、活动数据和量化方法,是按照规定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及编制温室气体盘查报告的重要基础。
越南亚瑞仕协助企业开展温室气体盘查及编制温室气体盘查报告,包括核查盘查边界和排放源、汇总活动数据、协助量化排放量,以及规范化报告编制所需信息,以满足适用要求。
联系越南亚瑞仕:
- 热线: 085.385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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