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026/TT-BCT号通知即将生效:工厂需要核查哪些环保文件?
2026年9月12日,越南工贸部颁布了第49/2026/TT-BCT号通知,该通知将于202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对工贸行业环境保护领域的部分规定进行修订和补充。
对于需要申报环境数据的工厂,明确适用范围并核查现有信息,是确保环境数据得到准确管理的重要步骤。
那么,哪些工厂需要申报环境数据?应核查哪些文件?又该如何进行数据更新?
第49/2026/TT-BCT号通知有哪些变化?哪些工厂属于适用范围?
第49/2026/TT-BCT号通知对涉及环境保护事业经费使用任务的第24/2023/TT-BCT号通知,以及涉及工贸行业环境数据库的第42/2020/TT-BCT号通知进行了修订。
对于企业而言,值得关注的调整主要涉及账户开通与注销的办理时限、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后已开通账户的继续使用,以及系统内相关数据的更新责任。第49号通知生效后,并不意味着所有工厂都必须重新编制环保文件或重新申报全部环境数据。
根据第42号通知第2条规定,属于工贸部管理行业、领域,且达到附件一规定的规模及产能标准的单位,必须进行环境数据申报。未列入上述范围的企业,则受到鼓励自愿参与申报。
以下为部分产能门槛示例:
| 行业、领域 | 设计或投资登记规定的规模及产能 |
| 化学品、洗涤剂生产 | 年产量达到10,000吨及以上 |
| 印染纺织 | 年产量达到1亿平方米织物及以上 |
| 生铁、钢铁生产及冶金 | 年产量达到300,000吨及以上 |
本表仅列举部分示例,不能替代附件一的完整行业目录。
企业应根据设计文件或投资登记文件中载明的经营行业、生产规模及产能,对照附件一判断是否负有申报义务,而不应仅依据当年的实际产量进行判断。
工厂需要核查哪些环保文件和环境数据?
根据第42/2020/TT-BCT号通知第5条及附件三,属于申报范围的企业,需要按照适用要求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和环境管理的信息。
为核查数据的准确性,工厂可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参考下表所列的相关文件及凭证进行交叉核对。这些文件主要用于数据核查,并不意味着申报时必须全部作为附件提交。
| 数据类别 | 参考文件及资料 | 需要核查的内容 |
| 1.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登记证书、投资文件及现行登记信息 | 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行业、规模、产能、法定代表人、申报人员及联系方式 |
| 2. 生产经营活动 | 产量报告、生产线流程图、生产工艺说明文件 | 主要产品、产量、报告期、计量单位及现行生产工艺 |
| 3. 原材料与能源 | 原材料、燃料及化学品使用台账;出库单、电费账单及能源消耗报告 | 原材料及能源种类、实际使用量、能源消耗量、计量单位及统计周期 |
| 4. 环保法律文件 | 文件类型、编号、签发日期、签发机关、适用范围及在工厂的执行状态 | 环境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定结果批准决定,以及现有其他相关环保法律文件(如适用) |
| 5. 废水与废气 | 污染处理系统文件、运行日志、流量数据及环境监测结果 | 污染源、处理能力与工艺、排放流量、排放物质量及适用的技术标准 |
| 6.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 | 管理台账、废物转移凭证、危险废物暂存区相关文件及照片 | 废物种类、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收集与处理方式,以及暂存区的管理状况 |
汇总数据时,企业应统一报告期、计量单位及各生产厂区的统计范围。
例如,原材料入库数量可能与报告期内的实际使用量存在差异。因此,工厂应依据出库记录及生产文件,确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申报数据。
企业应如何更新和申报环境数据?
根据第42/2020/TT-BCT号通知第4条,以及第49/2026/TT-BCT号通知第8条的修订和补充规定,企业应先确认自身账户状态,再办理相应手续。
| 账户状态 | 需要采取的措施 |
| 尚未开通账户 |
集团或总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应通过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申请开通账户;其他企业则通过总部注册所在地的工贸厅提出申请。
|
| 已开通账户,但企业信息发生变更 |
如企业仍属于第2条第1款或第4款规定的对象,可继续使用现有账户,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信息或通知主管机关。
|
| 停止运营或产能降至附件一规定的门槛以下 |
核查适用条件,并按规定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如企业希望继续以自愿参与方式申报,应向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具体要求。
|
| 需要增设账户 |
根据适用情况,通过所属集团、总公司或工贸厅提出增设账户申请。
|
环境数据申报的四个步骤:
1. 核查已申报信息: 确定需要补充或更新的内容。
2. 核实数据: 将申报数据与原始文件、对应报告期及计量单位进行核对。
3. 处理数据差异: 核实缺失或不一致的信息,并指定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4. 完成申报: 访问工贸行业环境数据库系统,使用已获批的账户登录,完成数据申报或信息更新,并保存相关完成凭证。
需要关注的两个时间节点:
7个工作日: 根据第49号通知第8条,自收到集团、总公司或工贸厅提交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工业安全技术与环境局办理账户开通或注销手续的最长期限为7个工作日。
次年1月31日前: 根据第42号通知第5条,企业应在此期限前完成年度环境数据申报。这是原有的年度申报期限,并非第49号通知新增的要求。
注意:2026年11月2日是第49号通知的生效日期,并非所有工厂完成环保文件整理及申报的截止日期。
ISO 14001如何帮助企业管理环保文件?
为了系统化管理环保文件及环境数据,企业可通过实施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管理:
- 合规义务管理: 识别、更新并评估与工厂运营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其合规情况。
- 文件与数据控制: 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管理文件化信息,并妥善保存、检索环境监测及测量结果。
- 监督与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环境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识别偏差,并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越南亚瑞仕 提供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服务。有认证需求的企业,可联系越南亚瑞仕,进一步了解适用的认证范围及审核计划。
ISO 14001认证不能替代环境许可证、环境数据申报义务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