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BAM将如何影响越南制造企业?
自2026年1月1日起,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将部分进口商品的碳义务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量相挂钩。欧盟境内获得授权的CBAM申报人需按照规定完成申报,并提交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对于欧盟以外的制造商而言,越南企业并不直接承担购买和提交CBAM证书的义务。然而,当企业供应属于CBAM相关范围的商品时,工厂可能需要满足排放信息提供要求,配置相应资源,并加强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协作。本文将重点说明这些影响,以及企业需要提前准备的相关内容。
越南哪些制造企业需要关注CBAM?
企业与CBAM的关联程度,取决于商品类型、CN编码以及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位置。
1. 六大领域的部分商品纳入CBAM范围
目前,CBAM适用于以下领域中的部分商品:
| 领域 | 需要核查的内容 |
| 水泥 | 商品类型及对应的CN编码 |
| 钢铁 | 是否属于清单中的钢铁及相关产品 |
| 铝 | 铝及铝制品是否属于适用范围 |
| 化肥 | 化肥类型及相关商品 |
| 电力 | 电力进口至欧盟的相关情形 |
| 氢 | 是否属于规定商品编码范围内的氢产品 |
企业从事上述行业,并不意味着其所有产品均属于CBAM范围。实际适用范围仍需根据具体商品及欧盟清单中的CN编码逐项确认。
2. 在越南生产CBAM商品的制造商
需要重点关注CBAM的企业,主要包括在越南生产CBAM范围内商品,且相关商品被进口至欧盟的生产设施,无论其采用直接出口还是通过中间商进行销售。
CBAM所使用的排放数据与实际生产相关商品的生产设施直接相关。即使商品通过贸易公司、母公司或其他中间机构进入欧盟市场,相关排放数据仍可能需要追溯至实际生产工厂。
3. 前体材料供应商也可能涉及CBAM
如果企业的产品在CBAM框架下被作为前体材料,用于生产其他属于CBAM范围的商品,企业也可能被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即使企业并未直接将最终产品出口至欧盟,也可能出现上述情况。
实际关联程度取决于前体材料类型、下游产品以及所适用的排放计算方法。
CBAM将如何影响越南制造企业?
对于生产CBAM相关商品的工厂而言,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排放信息提供和核查要求增加
欧盟客户可能会要求企业按照生产设施、商品和生产过程提供相关排放信息。
企业层面的温室气体盘查报告未必能够完全满足CBAM要求。工厂可能需要按照CBAM方法进一步补充数据,或将现有数据分配至具体商品或生产过程。
当CBAM申报采用实际排放数据时,相关结果需由符合要求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该机构应获得欧盟成员国国家认可机构对CBAM核查活动的认可,并具备与核查内容相匹配的认可范围。
同时,计算结果应能够追溯至所采用的方法、输入数据及相关原始记录。
2. 人员配置及准备成本增加
工厂可能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资料汇总、数据核对、排放计算以及配合核查工作。是否需要增加计量设备或管理工具,则取决于具体适用要求,以及现有管理体系是否具备相应的数据支持能力。
工厂端的准备成本,与欧盟CBAM申报人购买CBAM证书的成本并不相同。
企业应先对现有缺口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额外投资。
3. 影响价格谈判和合同条款
进口端产生的CBAM成本,可能成为客户在采购价格谈判中的考虑因素之一。
对越南制造商的实际影响程度,取决于商品类型、排放量核算结果以及双方之间的商业协议。
相关方应明确约定信息提供责任、提交时限、数据差异的处理方式以及费用分担机制。
越南制造商并不当然需要承担全部CBAM成本。
4. 加强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协作
对于在CBAM计算中被视为前体材料的投入原料,工厂可能需要获取其生产设施对应的排放信息。
如果相关信息缺失或提供不及时,可能影响商品排放量的核算方式和数据提交进度。
如果产品通过贸易公司或母公司销售,企业应明确沟通窗口、所需信息及提交期限,确保欧盟客户的要求能够准确传递至实际生产工厂,同时保护敏感的生产信息。
企业应如何准备以满足CBAM要求?
在确认相关商品及CBAM排放计算方法后,企业可按照以下步骤,对所需数据、数据来源及现有信息缺口进行梳理。
1. 确定需要使用的数据类别
数据范围取决于商品类型及所采用的CBAM方法。工厂可先从以下四类数据进行梳理:
| 数据类别 | 需要确认的内容 |
| 生产 | 产品、产量、生产过程及监测周期 |
| 能源与排放 | 燃料、与工艺排放相关的原材料、电力、热力,以及根据适用方法需要监测的其他参数 |
| 前体材料 | 相关前体材料的使用量及需要采用的排放信息 |
| 计算 | 排放因子、计算方法及分配依据 |
上述内容属于企业进行数据梳理时可参考的基本框架,并非适用于所有工厂的固定清单。 只有纳入相关商品排放计算范围的数据,才需要进入CBAM数据管理体系。
2. 选择合适的数据来源
同一项指标可能同时存在于ERP系统、生产报表、仓储系统或会计记录中。 用于CBAM的数据来源,应根据其准确性、可靠性以及与监测方法的适用性进行选择。
当不同数据来源之间存在差异时,企业应核对相关记录、查明原因,并记录最终处理方式,再将数据用于排放计算。
3. 根据现有数据管理职责确定责任部门
数据责任应与实际产生或管理相关数据的部门相对应。 例如,产量数据可由生产部门负责;电力及燃料数据可由工程或能源管理部门管理;前体材料信息则可能由采购部门或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
企业还可设置一个统一协调窗口,在向客户或其他相关方提供信息前,负责汇总并核查相关数据。
当企业使用实际排放数据用于CBAM相关申报时,上述责任分工还应体现在书面监测计划中,并与生产设施及生产过程范围、监测方法、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数据控制要求一并明确。
4. 在扩充系统前先进行差距分析
在明确数据来源和责任人员后,可将现有数据分为以下三类状态:
| 数据状态 | 处理方向 |
| 已有且可直接使用 | 保持现有数据来源及控制方式 |
| 已有但仍需处理 | 进行标准化、分配或补充相关依据 |
| 尚未具备 | 确定适合的数据收集方式 |
差距分析结果可作为企业判断是否需要增加计量仪表、调整表单或投资管理工具的重要依据,从而避免在需求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盲目扩充系统。
企业如何利用现有数据和ISO管理体系?
企业在准备CBAM所需信息时,可以评估利用现有ISO管理体系中的部分数据及管理机制。
| 标准 | 可利用的现有内容 |
| ISO 14064-1:2018 | 排放源识别、活动数据、温室气体量化及组织层面的温室气体盘查记录 |
| ISO 14067:2018 | 产品数据、生产过程流程图及产品碳足迹量化相关记录 |
| ISO 14001:2026 | 职责分工、运行控制、监视与测量及环境信息管理 |
| ISO 50001:2018 | 能源使用与能源消耗数据、能源绩效参数EnPI及能源基准EnB |
上述内容在实际使用前,仍需要与CBAM的具体要求进行比对。ISO管理体系不能替代CBAM自身规定的排放计算方法、数据范围或核查要求。
常见问题(FAQ)
| 问题 | 回答 |
| 50吨门槛是否直接适用于越南制造商? | 不直接适用。该门槛按照每个进口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进口的CBAM商品净重总量计算,并合并计算钢铁、铝、水泥和化肥四个领域的相关商品。该门槛并非针对单一行业或某一家制造商设置,同时不适用于电力和氢。 |
| 一家欧盟以外的生产设施能否与多个CBAM申报人共享信息? | 可以。完成注册并获得相应访问权限后,欧盟以外生产设施的运营方可通过CBAM Registry的O3CI子系统上传并共享相关信息,与获得授权访问的CBAM申报人共享数据,从而减少向不同申报人重复发送同一套资料的情况。 |
| 在出口国已经支付的碳价能否在CBAM中扣减? | 在符合相关条件并具备适当证明的情况下,可将其纳入考虑,以减少需要提交的CBAM证书数量。实际已支付的碳价,应在考虑相关退还或补偿机制后进行确定。 |
| 2026年进口商品的CBAM申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 获得授权的CBAM申报人最迟应于2027年9月30日完成申报。该日期同时也是提交与2026年进口商品相对应CBAM证书的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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