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064-1 企業溫室氣體盤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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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4064-1 企業溫室氣體盤查流程

依據 ISO 14064-1 進行溫室氣體盤查時,企業需要界定盤查邊界、識別排放源、蒐集數據、進行計算並編製報告。當數據分散於不同部門時,容易造成排放源遺漏,或增加數據核對的難度。

本文整理企業執行溫室氣體盤查的 7 個步驟,並說明應準備的數據、文件,以及盤查過程中常見且應避免的錯誤。

ISO 14064-1 對溫室氣體盤查有哪些要求?

ISO 14064-1:2018 規定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的原則與要求。溫室氣體盤查應遵循五項原則: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與透明度。

若報告用於符合法規、客戶、集團或特定溫室氣體方案的要求,企業還需要符合相應的規定。採用 ISO 14064-1 並不代表已自動符合所有報告要求。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流程:7 個執行步驟

以下將溫室氣體盤查工作系統化為 7 個步驟。其中,基準年的選擇與品質管理應從初期即納入考量,並貫穿整個盤查流程。

步驟 1:確定盤查目的、報告期間及執行責任

企業首先需要確認盤查目的、報告使用對象,以及所採用的數據期間。據此釐清法規、客戶、集團或相關溫室氣體方案的具體要求。同時,企業應明確分配數據提供、彙整與查核責任,並協調各部門的完成期限。

產出: 盤查目的、報告期間、適用要求及責任分工表。

步驟 2:界定盤查邊界並識別排放源

企業應依據控制權法或股權比例法,確定納入盤查的設施或營運單位。接著界定報告邊界,識別直接排放源及溫室氣體移除活動(如適用)。對於間接排放,應依據已建立的重大性準則進行評估,並說明排除項目的依據。

依據 ISO 14064-1:2018,溫室氣體盤查結果分為六大類:

  •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
  • 輸入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運輸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組織所使用產品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與組織產品使用相關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其他來源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輸入能源」是指從組織邊界外部輸入的能源,並非僅指從國外輸入的能源。

產出: 組織邊界、報告邊界,以及附有納入或排除依據的排放源清單。

步驟 3:選擇量化方法並蒐集盤查數據

企業應針對各排放源選擇適當的量化方法,以確定需要蒐集的數據。蒐集後,應檢查數據期間、計量單位、完整性及相關憑證,並核對不同部門的數據,避免重複計算。若部分數據需要估算,應明確記錄估算依據、假設條件及其限制。

產出: 各排放源的量化方法、經查核的數據集,以及缺失數據的處理方式。

步驟 4: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如適用)

企業應依據所選定的方法進行計算。針對部分排放源,可採用活動數據乘以排放係數的方式計算。計算時應確認排放係數的單位及適用範圍,並使用適當的全球暖化潛勢(GWP),將不同溫室氣體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CO₂e)。若排放係數本身已以 CO₂e 表示,則無須再次乘以 GWP。

產出: 各排放源計算表,包括排放係數、GWP、參考來源及所採用的假設。

步驟 5:建立基準年及重新計算程序

企業應選擇具有可查核數據的基準年,以供比較或符合盤查目的。若缺乏歷史數據,可選擇首次盤查期間作為基準年。
同時,應建立重新計算程序。當組織架構、量化方法、排放係數發生變化,或發現對盤查結果具有重大影響的錯誤時,應依規定進行重新計算。單純因產量變動則無須重新計算基準年。

產出: 基準年、基準年盤查結果、選擇依據及重新計算程序。

步驟 6:執行品質管理並評估不確定性

企業應檢查是否存在排放源遺漏、數據重複、單位錯誤、排放係數使用不當或數據異常波動等情況,並對發現的偏差進行處理。此外,應針對各盤查類別評估數據與量化方法的不確定性。若無法進行量化,或量化在成本效益上不可行,應說明原因並進行定性評估。

產出: 查核結果、偏差處理證據、不確定性評估及剩餘限制。

步驟 7:編製報告、審查並保存盤查文件

企業應依據 ISO 14064-1:2018 第 9.3 條編製報告,內容包括組織資訊、報告期間、盤查邊界、重大間接排放判定準則、排除項目、量化方法、盤查結果、基準年、不確定性及查證狀態等。
報告發布前,應與計算表進行核對。同時妥善保存相關文件,確保盤查結果可追溯至原始數據與憑證。

產出: 盤查報告、經管控的計算表、原始資料及審查證據。

企業需要準備哪些數據與文件?

依據報告邊界及量化方法,企業可參考以下數據與文件類別:

來源類別 需要蒐集的數據 核對文件 負責部門
燃料 燃料種類、期間內使用量及庫存量 入出庫單據、發票、運轉紀錄 倉庫、會計、生產
外購能源 電力、蒸汽、熱能或冷卻能源使用量 帳單、計量數據、合約 工程、會計
冷媒 冷媒種類;充填、補充及回收量 維護紀錄、服務單據 維護
生產製程 原物料、產量及與排放相關的製程參數 生產紀錄、分析結果 生產、工程
委外運輸 貨物重量、運輸距離及運輸方式 運單、交運紀錄、運輸服務商數據 物流
委外處理廢棄物 廢棄物種類、重量及處理方式 移交憑證、處理單位相關文件 環境管理
外購商品與服務 種類、採購量或依量化方法所需的相關數據 採購紀錄、供應商數據 採購、會計

溫室氣體盤查常見錯誤

常見錯誤 可能影響 管控方式
以燃料採購量取代實際使用量 造成報告期間使用數據不準確 核對入庫、領用及庫存數據
遺漏冷媒或生產製程排放 盤查結果完整性不足 依設備、區域及製程逐項檢視排放源
僅因缺乏數據而排除間接排放 可能遺漏具有重大性的排放
依既定準則進行評估,並保存納入或排除依據
使用不適用的排放係數 導致計算結果偏差 確認來源、適用範圍、數據期間及單位
僅保存彙總數據 難以查核及說明盤查結果
建立報告、計算表與原始憑證之間的追溯關係

常見問題(FAQ)

問題 回答
企業可以自行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嗎? 可以。企業需具備足夠能力的人員,並能依適用要求有效管理與控制數據。盤查結果應具備明確依據、保持一致,並具有可查核性。
企業何時需要進行溫室氣體報告查證? 當適用要求或報告接收方要求進行查證時,企業應依相關要求執行;企業也可主動進行查證,以提升資訊的可信度。依 ISO 14064-1 編製溫室氣體盤查與執行查證屬於不同活動;ISO 14064-3 則規定溫室氣體聲明查證與確證的原則及要求。

對溫室氣體盤查報告進行查證,有助於企業評估數據的可信度,以及報告是否符合相關適用要求。

聯絡越南亞瑞仕,進一步了解依據 ISO 14064-1 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查證的相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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