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026/TT-BCT號通知即將生效:工廠應檢視哪些環境文件?
2026年9月12日,越南工貿部頒布第49/2026/TT-BCT號通知,並將於2026年11月2日正式生效。該通知修訂及補充工貿領域環境保護的部分相關規定。
對於依法須申報環境資料的工廠而言,確認法規適用範圍並檢視現有資料,是確保環境資料受到正確管理的重要步驟。
那麼,哪些工廠屬於申報對象?需要檢查哪些文件?又該如何進行資料更新?
第49/2026/TT-BCT號通知有哪些變更?哪些工廠適用?
第49/2026/TT-BCT號通知修訂了第24/2023/TT-BCT號通知中有關環境保護事業經費使用任務的規定,以及第42/2020/TT-BCT號通知中有關工貿領域環境資料庫的規定。
對企業而言,值得關注的調整包括帳號核發與終止的處理期限、企業資訊變更後已核發帳號的持續使用,以及在系統上更新資料的相關責任。第49號通知生效後,並不代表所有工廠都必須重新編製環境文件或重新申報全部資料。
依據第42號通知第2條,屬於越南工貿部管理的產業及領域,且規模、產能符合附錄一規定的企業或設施,必須進行申報。未列入上述對象的企業則受到鼓勵自願參與申報。
以下為部分產能門檻範例:
| 產業、領域 | 依設計/投資登記文件認定的規模、產能 |
| 化學品、清潔劑製造 | 年產量達10,000公噸以上 |
| 含染色製程的紡織業 | 年產量達1億平方公尺布料以上 |
| 生鐵、鋼鐵製造及冶金業 | 年產量達300,000公噸以上 |
上表僅列舉部分範例,不能取代附錄一的完整產業清單。
企業應依據設計文件或投資登記文件所載的產業類別、規模及產能,對照附錄一確認是否負有申報義務,而非僅以當年度實際產量作為判斷依據。
工廠應檢視哪些環境文件與資料?
根據第42/2020/TT-BCT號通知第5條及附錄三,屬於申報對象的企業,應依適用範圍提供生產活動與環境相關資料。
為確認資料的正確性,工廠可依各設施的實際營運情況,對照下表所列的相關文件與紀錄進行檢查。這些文件僅作為資料核對的參考依據,並不代表申報時一律必須隨附提交。
| 資料類別 | 參考文件與紀錄 | 應檢查的內容 |
| 1. 企業基本資訊 | 企業登記證明書、投資相關文件及現行登記資料 | 企業名稱、地址、營業項目、規模、產能、法定代表人、申報人及聯絡資訊 |
| 2. 生產活動 | 產量報告、生產線流程圖、製程技術說明文件 | 主要產品、產量、申報期間、計量單位及現行採用的生產技術 |
| 3. 原料與能源 | 原物料、燃料及化學品使用紀錄;出庫單、電費帳單及能源消耗報告 | 使用種類、實際使用量、能源消耗量、計量單位及統計期間 |
| 4. 環境法規相關文件 | 文件類型、編號、核發日期、核發機關、適用範圍及設施目前的適用狀態 | 環境許可證、環境影響評估(EIA)報告審查結果核准決定,以及現有其他相關環境法律文件(如適用) |
| 5. 廢水與廢氣 | 處理系統相關文件、操作日誌、流量數據及環境監測結果 | 排放來源、處理能力與技術、排放流量、排放物品質及適用的技術規範 |
| 6. 固體廢棄物與有害廢棄物 | 廢棄物管理紀錄、移交處理憑證,以及有害廢棄物貯存區相關文件與照片 | 廢棄物種類、有害廢棄物代碼(CTNH)、數量、收集與處理方式,以及貯存區現況 |
彙整資料時,企業應統一各設施的申報期間、計量單位及資料涵蓋範圍。例如,原料入庫數量可能與申報期間內的實際使用量不同。因此,工廠應依據出庫紀錄及生產文件,確認適合申報的數據。
企業應如何更新及申報環境資料?
依據第42/2020/TT-BCT號通知第4條,以及第49/2026/TT-BCT號通知第8條所作的修訂與補充,企業應先確認目前的帳號狀態,再辦理相應程序:
| 帳號狀態 | 應採取的措施 |
| 尚未取得帳號 | 若為集團或總公司所屬企業,應透過所屬集團或總公司提出帳號申請;其他情況則透過企業總部登記所在地的工貿廳提出申請。 |
| 應確認適用條件,並依規定辦理帳號終止程序;若希望依鼓勵自願申報的方式繼續申報,應向相關管理單位確認。 | 停止營運或產能降至附錄一規定門檻以下 |
| 需要增設帳號 | 依適用情況,透過集團、總公司或工貿廳提出增設帳號申請。 |
四個執行步驟:
1. 檢查已申報資訊: 確認需要補充或更新的內容。
2. 核實數據: 對照原始文件、相應的申報期間及計量單位,確認資料正確性。
3. 處理資料差異: 查明缺漏或不一致的資訊,並指派負責人員進行處理。
4. 完成申報: 進入工貿領域環境資料庫系統,使用已核發的帳號登入,完成資料申報或更新,並保存完成申報的相關證明紀錄。
兩個需要留意的重要期限:
7個工作日: 根據第49號通知第8條,工業安全技術與環境局自收到集團、總公司或工貿廳提出的書面申請之日起,應於最長7個工作日內完成帳號核發或終止程序。
次年1月31日之前: 根據第42號通知第5條,企業應在此期限前完成年度環境資料申報。此期限並非第49號通知新增的規定。
注意: 2026年11月2日是第49號通知的生效日期,並非所有工廠完成環境文件整理的最後期限。
ISO 14001如何協助企業管理環境文件?
為建立系統化的環境文件與資料管理機制,企業可導入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並著重以下三個面向:
- 法規遵循義務管理: 識別、更新並評估工廠營運活動相關環境法規要求的符合情況。
- 文件與資料管制: 明確分配管理責任,管制文件化資訊,並妥善保存及調閱監督、量測結果。
- 監督與持續改善: 定期評估各項管制措施的執行情況,識別異常與差異,並於必要時採取矯正措施。
越南亞瑞仕提供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稽核與驗證服務。有驗證需求的企業,可聯繫越南亞瑞仕,進一步討論適用的營運範圍及稽核計畫。
ISO 14001驗證不能取代環境許可證、環境資料申報義務或其他相關法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