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溫室氣體盤查:自 2026 年起依法強制實施之產業領域
在國家減緩排放路徑的推動下,溫室氣體(GHG)盤查已正式成為越南高排放設施之法定義務。然而,在實務層面,仍有不少企業僅停留於「知道必須進行」的階段,卻尚未準確判定自身是否屬於強制對象、盤查範圍應涵蓋至何種程度,以及潛在數據偏差與合規風險所在。
此一認知缺口,導致多數盤查報告內容分散、缺乏重點,需反覆調整,進而衍生額外成本並提高未符合法規之風險。因此,自初期即正確辨識排放領域與盤查路徑,乃企業能否落實「正確、完整且有效」執行溫室氣體盤查之關鍵前提。
什麼是溫室氣體盤查?正確認知,才能正確執行
溫室氣體盤查係指在特定期間內,對單一設施或組織營運活動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進行量測、量化與彙整之系統性過程。相關作業通常依循 ISO 14064-1 或 GHG Protocol 等國際準則執行,以確保數據具備透明性與可比性。
依國際通行分類方式,排放來源可分為三大範疇:
• 範疇一(Scope 1)— 直接排放: 來自企業可控範圍內之排放源,如鍋爐、燃料燃燒設備、內部車輛及冷媒洩漏等。
• 範疇二(Scope 2)— 能源間接排放:主要源自外購電力、蒸汽或熱能,用於生產及營運活動。
• 範疇三(Scope 3)— 價值鏈排放:涵蓋原料投入、運輸、包裝、產品生命週期末端處理,以及供應鏈相關活動。
溫室氣體盤查的核心並非「估算」,而是基於實際營運數據進行計算,並換算為 CO₂e,從而建立可信賴的基礎數據,支撐內部管理與法定申報需求。

正確認識溫室氣體盤查
溫室氣體盤查之法規依據與強制適用對象
依現行法規,凡屬高排放之設施,均須納入溫室氣體盤查強制管理範圍,主要依據包括:
- 第 13/2024/QĐ-TTg 號總理決定:關於須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之排放設施清單;
- 第 06/2022/NĐ-CP 號法令:關於溫室氣體減量之規定;
- 第 119/2025/NĐ-CP 號法令及其後續修訂與指引文件;
- 各主管部會依產業別發布之專業技術指引。
上述規範的核心精神在於:是否須履行盤查義務,係依單一設施之實際排放情形判定,而非依登記行業別或資本規模。評估重點聚焦於能源消耗程度、製程特性及排放來源,以確保正確鎖定適用對象並避免形式化執行。
依法須進行溫室氣體盤查之主要排放領域
溫室氣體排放並非集中於單一環節,而是分散於各類生產與營運活動中。因此,排放領域係依主要排放來源進行分類,以利企業對照實際營運狀況。
1. 能源領域
此為最主要且最普遍之排放來源,與燃料燃燒及能源使用高度相關,典型對象包括:
• 電力與熱能生產設施;
• 能源使用強度高之工業、商業與服務業設施;
• 煤炭、石油及天然氣之開採與加工活動。
重要提醒:盤查義務並不僅限於發電廠,凡能源使用密集之單位,均可能屬適用範圍,即使能源並非其最終產品。
2. 運輸領域
排放主要來自燃料消耗,常見盤查對象包括:
• 運輸與物流企業;
• 港口及高頻率車輛進出之倉儲設施;
• 用於生產與配送之自有車隊,此類往往於初期被忽略。
適用範圍依車輛規模與使用強度判定,不以運輸是否為主要營業項目為限。
3. 建築領域
排放來源包括:
• 施工過程之能源消耗;
• 建材生產過程,如水泥、鋼鐵及其他建築材料。
實務上,大部分排放集中於建材製造設施,而非單一施工現場,企業於界定盤查範圍時應特別留意。
4. 工業製程領域
此類排放直接來自製程中的化學反應,而非僅限能源使用,代表性產業包括:
• 化學工業;
• 冶金產業;
• 電子製造;
• 使用臭氧層破壞物質替代品之相關活動。
常見錯誤為僅計算能源排放,而忽略製程中直接產生之氣體,導致盤查結果不完整。
5. 農業、林業及土地使用領域
排放與生物因素及土地資源管理密切相關,包括:
• 畜牧、農作及水產養殖;
• 森林管理與土地使用型態變更。
此類數據分散且差異性高,蒐集時須緊貼各實際排放點之條件。
6. 廢棄物領域
排放具有連續性與累積性,主要來源包括:
• 掩埋場;
• 固體廢棄物;
• 污水處理系統。
該領域之溫室氣體於處理生命週期內持續產生,若未獨立評估,極易被低估。
企業如何自行判定所屬排放領域?
於初期盤點階段,企業不宜僅依行業分類比對,而應全面檢視能源、物質與生物流程於營運中之實際流向。可透過以下基礎問題進行判斷:
• 是否於營運過程中燃燒燃料?
• 是否存在改變原料性質之化學或物理製程?
• 是否於內部產生、儲存或處理廢棄物?
• 是否涉及有機分解、生物副產物或生活污水?
此階段之目的在於正確認知排放結構,為後續盤查與申報奠定基礎。

判定企業所屬之溫室氣體盤查領域
越南溫室氣體盤查與申報時程
依現行規定,盤查與申報分為兩大階段:
2023–2025 年階段
• 2023 年:數據蒐集與盤查計畫建置;
• 2024 年:於設施層級執行盤查,並每兩年提交一次報告;
• 2025 年:於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盤查報告,並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設施層級減量計畫。
2026–2030 年階段
• 自 2026 年起,每兩年定期執行盤查;
• 自 2027 年起,每年申報減量成果;
• 逐步參與碳市場及排放交易機制。
溫室氣體盤查:從合規義務到策略管理工具
當盤查被正確定位時,其價值不僅止於法規遵循,更是一幅呈現企業排放結構的全貌圖。透過量化能源、製程、材料與廢棄物之排放比例,管理階層得以精準鎖定影響成本與營運效率的關鍵節點。
在此數據基礎上,減排路徑可納入投資規劃、技術優化與市場布局,使企業能主動對接 ESG、CBAM 及碳市場等評估機制。
憑藉多年協助企業執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申報之經驗,越南亞瑞仕提供從排放源辨識、數據系統建置至合規報告執行之全方位支援,協助企業不僅合規,更將盤查轉化為支撐永續成長的管理工具。



